
豐田和吉利集團引發中國首例汽車商標侵權案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3-03-05 01:35:00 瀏覽:3417
中國第一家民營汽車企業吉利集團昨天發表聲明,反駁日本豐田對其提出的侵害知識產權的指控。日本豐田近日將吉利汽車告上法庭。豐田認為吉利美日車標圖案酷似其“小地球”造型,構成侵權。據了解,這是中國首起汽車商標侵權案。
日本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在訴狀中稱,吉利汽車公司在美日汽車上使用的車標酷似豐田汽車“小地球”造型的注冊商標,對消費者造成誤導,侵害了豐田公司的商標權。同時,豐田還認為吉利在對外宣傳中打出“豐田動力,價格動心”和“使用豐田8A發動機”的宣傳語,是不正當競爭行為。豐田為此向吉利汽車索賠1400萬元。被告浙江吉利汽車有限公司代理律師樓韜說,豐田的指控都是無稽之談,吉利汽車一定會全力以赴應訴這場“洋官司”。樓韜說,吉利的商標早在1996年5月7號就已經在國家商標局注冊,與豐田有明顯差別,對消費者不造成誤導。樓韜說,汽車是大宗特殊消費品,消費者不會因為兩者的車標都是圓形而選錯品牌的。
對于豐田從未向吉利提供發動機的指控,樓韜說,美日汽車雖然使用的不是原裝進口的豐田發動機,但卻是天津豐田汽車發動機公司生產的8A發動機,所以在廣告中宣傳“使用豐田發動機”并無不當,更談不上不正當競爭。吉利集團董事長李書福說,美日汽車自生產以來一直使用的是天津豐田汽車發動機公司生產的8A發動機,到目前為止,吉利已經采購了豐田汽車生產的發動機累計達4億元人民幣。吉利與天津豐田汽車發動機公司簽訂的發動機采購合同書還存放在采購部門。
據了解,天津豐田汽車發動機有限公司生產TOYOTA8A-FE發動機,是以豐田A型引擎為雛形,在中日兩方的技術合作下,面向中國市場全新開發出了豐田8A發動機。
業內人士認為,吉利美日汽車和美日車標問世已經有五年,豐田公司選在時下起訴吉利集團有其深層次的市場原因。該公司剛剛上市的豐田威馳系列轎車與吉利美日系列轎車采用的發動機都是天津豐田生產的8A發動機,而威馳基本配置定價11萬元,比美日高出一倍多。2002年吉利總共銷售汽車接近5萬輛,與2001年相比增加了120%,市場占有率達到4.5%,吉利集團的發展速度使得美日成為威馳的一大競爭對手。據了解,該案已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立案,將于三月中旬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