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體商標注冊申請人的資格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6-11-21 09:20:00 瀏覽:4379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第五款和《辦法》第四條規定,申請集體商標注冊的、應當附送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即是依法登記并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律文書,如企業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的批準文件,或者社會團體依法登記的登記證。根據《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的集體商標的定義,集體商標注冊申請人應是由平等、獨立的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的提供者組成的組織,可以是工業或者商業的團體,也可以是協會、行業或者其他集體組織,即是俗稱的“會員制”或者“俱樂部”形式的組織,而不是某個單一的企業或者個體經營者。
文章標簽: 商標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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