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注冊商標專用權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6-12-07 08:46:00 瀏覽:3788
想必大家都聽說過商標專用權吧?但是這具體的商標專用權是什么意思呢?如何申請商標專用權?小編為你帶來了“商標專用權”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商標專用權
商標制度是商品經濟的產物,它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不斷發展。雖然據歷史記載,中國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商標的國家,但只是一種商標使用的萌芽,是自然經濟社會中出現的帶有商業經濟色彩的貿易行為的產物。
中國商標制度的真正發展是在中國改革開放政策實行后。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為中國商標制度的發展,特別是商標專用權的行政保護提供了基礎和動力。商標作為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已為很多公眾所熟悉。無論是商標法律理論的完善,商標法律意識的提高;還是商標法律制度的發展,商標執法力度的加大,中國都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商標專用權特點
1.及時有效性行政保護相對于司法保護而言,突出的特點是效率高,這已被中外商標專用權人所認可。從受理案件數量來看,行政執法機關的受理量占案件總數的90%左右。特別是在采取處理措施方面,行政執法機關有權責令侵權嫌疑人立即停止其侵權行為,這非常有利于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在案件的處理結果方面,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時間一般均快于司法判決,即使涉及疑難問題,需要向上級行政機關請示,由于同屬于一個系統,效率也很高。 2.手段多樣性行政執法機關可以通過各種合法的行政執法手段對侵權嫌疑人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如詢問、檢查、調查、責令封存等。行政執法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也體現了多樣性的特點,包括責令立即停止銷售、收繳并銷毀侵權商標標識、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及罰款等。行政執法機關還可以就當事人提出的責令賠償請求作出責令賠償決定。
3.主動靈活性行政機關對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實行“依職權主動保護”與“依投訴被動保護”相結合的原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有權對商標使用人的商標使用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有侵權嫌疑時,有權采取相應的行政執法措施。
4.分級管理性對商標侵權假冒案件的查處,行政執法機關一般按照其管轄的行政區域范圍進行。商標專用權人或普通消費者發現商標侵權假冒等商標違法行為,一般選擇到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基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投訴或檢舉。作為全國商標主管機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一般不接受商標專用權人的直接投訴,而主要負責對全國商標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的指導、監督、協調。
商標專用權的具體內容
(1)專有使用權。商標所有人對自己的注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占使用權,任何第三人不得在同類產品或服務上使用與商標所有人注冊之商標相同或相類似的標志的權利。
(2)收益權---許可權。商標權人通過將商標許可他人使用而自被許可人獲得對價或報酬的權利,此即學說上的許可權。
(3)處分權
1、轉讓權。商標所有人可以將商標權轉讓給第三人,轉讓可以是有償也可以是無償。
2、出資。商標所有人可以用商標進行出資設立公司等企業法人或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
3、質押。商標所有人可以將商標出質,設定權利質權用以擔保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債務。
4、拋棄商標權。
a 明示拋棄
商標權人可以向商標局以明示的方式表示放棄商標權,并由商標局予以注銷登記。
b 默示拋棄
商標保護期限屆滿,超過寬限期商標所有人沒有申請續期。
商標專用權是否能繼承
商標權,就是注冊商標專用權。指商標注冊人在指定商標上獨占的排他的使用權。要取得注冊商標專用權,商標專用人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向商標局申請注冊。經過商標局的審查、核準后,商標申請人即獲得所申請注冊商標的專用權。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滿可以續展,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注冊商標專用權可以轉讓;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商標;商標專用權受到侵犯時,商標注冊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給予處理,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個體工商業者申請注冊的商標權,是一項財產權利。在商標有效期內,商標注冊人死亡的,其繼承人應及時申報商標局,更改商標注冊登記,變更注冊人名稱,成為新的注冊人,即繼承了商標權。同樣享有轉讓商標專用權,通過商標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并收取使用費的權利。在注冊商標專用權受到侵犯時,同樣可以請求侵權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繼承人在商標的有效期內繼承商標專用權,若注冊期滿,繼承人可以申請續展從而繼續享有專用權。若繼承人未申請續展的,則喪失注冊商標專用權。
企業、事業單位享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因為不能作為某一個人的個人財產,故不能作為個人遺產被繼承,而只能轉讓。
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的材料
所謂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簡稱商標權質押貸款,是一種具有創新意義的信貸品種,也是企業融資的一種手段,是指具有品牌優勢的企業用經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依法核準的商標專用權作為質押物,從銀行取得貸款的融資模式,并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償還借款本息的一種貸款方式。主要體現在曾獲得省著名商標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居多。
貸款對象為持有《商標注冊證》并經依法登記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自然人,且已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或獲得省著名商標的企業,有3年連續盈利紀錄,其商標專用權的價值經專門的商標評估機構確認,在商標專用權的有效期限內,原則上可向銀行申請不超過其商標專用權價值50%的一年期以內短期流動資金貸款,中長期貸款不超過3年。
商標權質押申請材料的準備
1、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申請書(可在一份申請書中載明需要質押的多個注冊號);
2、出質人和質權人的營業執照副本(需經年檢有效)的復印件;
3、《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如果注冊人發生改變,還應附送相關證明的復印件;
4、商標專用權質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權的人簽署的,還應附有關授權文件);
5、具有無形資產評估經驗的評估機構出具的商標評估報告;
6、提交雙方出具的商標代理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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