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溫州“80后”小伙狀告《非誠勿擾》商標侵權勿擾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6-12-19 06:22:00 瀏覽:4595
都說“人紅是非多”。紅透全國的江蘇衛視《非誠勿擾》節目也不例外,因“紅”而惹上商標權官司。昨日上午,“80后”溫州小伙金阿歡要求《非誠勿擾》改名案在南京市玄武區法院三樓大法庭開庭。原被告雙方圍繞“《非誠勿擾》是屬電視文娛類節目還是交友服務類節目?該節目是否具有商品屬性?《非誠勿擾》節目LOGO是否與“非誠勿擾”商標相似?”等焦點問題,展開了激烈辯論。
搶注“非誠勿擾”商標,“80后”小伙狀告《非誠勿擾》商標侵權
原告金阿歡是來自溫州的“80后”,大學專業為市場營銷,現在從事網絡電子商務生意。據金阿歡表示,早在2009年,《非誠勿擾》電影熱映之時,他考慮到婚戀相親市場前景不錯,想到了把“非誠勿擾”注冊成商標。
2009年2月16日,金阿歡參照電影《非誠勿擾》海報字樣,采用了繁體寫法,正式向國家商標總局提出申請“非誠勿擾”商標。申報的服務項目為第45類的交友服務和婚姻介紹所等。
2010年1月15日,江蘇衛視的婚戀交友節目《非誠勿擾》正式開播,開播后,收視率居高不下。2010年9月7日,金阿歡如愿取得“非誠勿擾”商標權證。取得商標后,金阿歡跟他的團隊就開始做婚戀市場的調查,并逐步開始運作“非誠勿擾品牌連鎖”項目。
隨著《非誠勿擾》電視節目的收視率持續上升,金阿歡表示,他發現江蘇衛視的《非誠勿擾》節目給他的公司經營帶來困擾。“我的公司本來是吸引商家加盟做婚戀交友項目的,但是所有有意向的商家都會問我,你們是不是與江蘇衛視的《非誠勿擾》有關系,搞得很多人都混淆了。還有很多商家因為我們的業務實際與《非誠勿擾》欄目無關,就不愿加盟了。”
“這對我們的品牌運作、招商加盟等造成了很大的影響。”金阿歡說,不知道真實情況的人還以為他們公司在利用“非誠勿擾”的名氣進行商業活動,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他拿起了法律武器。
金阿歡表示,江蘇廣電總臺于2010年1月15日開播的《非誠勿擾》婚戀交友節目,突出使用了“非誠勿擾”文字進行節目宣傳,侵犯了他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請求法院判令江蘇廣電總臺所屬的《非誠勿擾》節目立即停止使用“非誠勿擾”文字進行節目宣傳。
《非誠勿擾》節目
是屬電視文娛?還是交友服務?
法庭上,金阿歡的代理律師一一列舉了江蘇衛視《非誠勿擾》欄目的侵權表現。她認為,“非誠勿擾”是屬交友服務類節目。其欄目名稱正是其注冊商標“非誠勿擾”的根本文字,在文字構成上相同。而且這個欄目內容也屬于婚姻交友服務類別,與自己的公司類別相同。
連節目主持人孟非在節目中也稱:《非誠勿擾》是江蘇衛視大型生活服務類節目。服務項目與我們注冊商標的類別完全相同。”金阿歡的代理律師認為,江蘇衛視在節目中對“非誠勿擾”商標的這種突出使用,很容易引起公眾誤認和混淆。
“我們的節目是電視文娛類節目,展示的是現代年輕人的婚戀觀,不注重結果,與網絡上收費的服務交友平臺類別完全不同。”法庭上,江蘇廣電總臺的代理律師卻對《非誠勿擾》欄目類別有另一種說法,認為這檔欄目實際上是電視文娛類節目,參與全部是免費的,節目只是年輕人交友的一個平臺。”
江蘇廣電總臺還舉例,像很多交友網站,如果想進一步與對方交流,需要交納費用才可以,是從交友中獲取利益,金阿歡也是如此,從婚戀交友活動中獲取收益,這與電視臺節目提供平臺和免費服務截然不同。
江蘇廣電總臺提出,對于《非誠勿擾》欄目來說,其性質屬于電視文娛節目,商標也應該在電視文娛節目類別中,而早在電影《非誠勿擾》播出時,華誼兄弟(微博)公司就已經注冊了電視文娛類別的“非誠勿擾”商標。
而“非誠勿擾”節目開播前,江蘇衛視就與當時已經持有“非誠勿擾”商標的華誼兄弟公司進行了協商,并支付了使用費,獲得了華誼兄弟公司的許可使用“非誠勿擾”字樣。
金阿歡代理律師對于江蘇廣電總臺對《非誠勿擾》節目的認定卻不贊同,他認為,《非誠勿擾》節目是大型交友服務類,并不應該歸到電視文娛類。”
《非誠勿擾》節目
是否具有商品屬性?
“我們節目沒有收費,因此不是商品。”法庭上,江蘇廣電總臺的代理律師認為,商標權是基于商品而產生,而《非誠勿擾》節目是面向年輕人免費參與的,節目本身不具有商品屬性。所以《非誠勿擾》節目不是商品,也不應存在商標權糾紛問題。
“電視節目具有商品屬性,這是不需質疑的。央視對他們的《對話》、《新聞聯播》等節目都進行了商標注冊,就說明了一切。”而金阿歡的代理律師認為,《非誠勿擾》節目雖然沒有對參與人進行收費,但節目播出后帶來了大量的廣告收入,讓節目有了商品的屬性。
《非誠勿擾》節目LOGO
是否與“非誠勿擾”商標相似?
金阿歡的代理律師稱,該欄目在沒有取得他授權使用的情況下,主持人在節目中突出使用了“非誠勿擾”四個字,在欄目播放狀態的右下角,始終顯示“非誠勿擾”字樣,廣告之前,包括預告也都突出了“非誠勿擾”文字。
“很明顯,"非誠勿擾"就是江蘇衛視讓廣大觀眾識別的文字標識,也是他們電視類別的顯著特征標識,這很顯然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商標,是侵權。”金阿歡的代理律師表示,雖然《非誠勿擾》節目的LOGO圖形與他們注冊的商標有所不同,但人們通過電視,記住的就是“非誠勿擾”四個字。
作為回應,江蘇廣電總臺拿出了“《非誠勿擾》欄目的LOGO,與金阿歡的注冊商標仔細地比較了一番。“這兩個標志,明顯不同。對方的商標是由非誠勿擾四個中文繁體字組成,分為兩行排列,顏色是輕灰色,可是我們的欄目LOGO卻是四個中文簡體字,而且旁邊還有一枚女性剪影,分左右兩部分,顏色也是紅藍黑三色組成。”
在江蘇廣電總臺看來,金阿歡的商標和《非誠勿擾》欄目的LOGO具有明顯的差異,并不屬于相同或近似商標。
金阿歡則認為,《非誠勿擾》電視欄目名稱正是原告商標的根本文字,在文字構成上相同,而且這個欄目內容也屬于婚姻交友服務類別,與自己的公司類別相同,而且,這種突出使用,很容易引起公眾誤認和混淆。
昨日,由于雙方當事人不愿意接受調解,法庭宣布休庭,沒對此案作出判決。
案外聲音
《非誠勿擾》節目會不會改名?
昨日,此案庭審在網絡上進行直播,引起不少網民的熱議。針對網民關心的問題,南京中院相關法官對此案進行了一一解答。
問:如果《非誠勿擾》節目真的構成侵權,那是不是就不能再播出了?
答:這位網友你好,如果《非誠勿擾》節目侵犯了原告的商標權,且又不能獲得原告的授權,那《非誠勿擾》節目將可能面臨停播或者節目需要重新命名。
《非誠勿擾》侵權了嗎?
問:“非誠勿擾”節目使用“非誠勿擾”四個字是否構成商標性使用?
答:這位網友你好,你問的這個問題切中要害。如果“非誠勿擾”節目名稱的使用構成商標性使用,那《非誠勿擾》節目將可能構成商標侵權,但是如果《非誠勿擾》節目沒有商標性地使用“非誠勿擾”,那么《非誠勿擾》節目將不存在侵權的可能。至于《非誠勿擾》節目到底有無商標性地使用“非誠勿擾”涉及本案重要案情的認定,本案合議庭在評議之后,將會作出認定。
《非誠勿擾》現在注冊了商標嗎?
問:請問,江蘇廣電總臺有沒有對“非誠勿擾”節目名稱進行注冊?
答:你好,你所指的“注冊”是指注冊商標嗎?目前我們了解到的情況,江蘇省廣播電視總臺尚未注冊“非誠勿擾”的商標。
記者調查
國內知名電視節目
紛紛注冊商標
記者昨日采訪中了解到,國內電視臺給知名電視節目注冊商標近一年來十分踴躍。繼中央電視臺將拳頭節目名稱《焦點訪談》《東方之子》《東方時空》等進行商標注冊,以尋求法律保護之后,上海有線電視臺的“小小看新聞”節目的“小小”卡通形象也進行了商標注冊。
據介紹,知名電視節目的注冊商標將為電視節目向精神文明產品與商業產品一體化方向發展提供可能。今后,電視節目商標不僅作為節目標志,也可作為廣告品、紀念品的商標,為電視節目生產帶來新的發展契機。
有律師表示,電視節目名稱作為一種特殊的客體,是電視媒體的特有產物。如果對知名電視節目能從知識產權角度出發,以商標保護的方式提供解決方案,可為電視節目名稱提供周全的商標保護戰略。
文章標簽: 商標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