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加強卷煙商標管理的通知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6-12-21 09:09:00 瀏覽:3853
發文單位:國家煙草專賣局
發布日期:2003-1-7
執行日期:2003-1-7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大連、深圳市煙草專賣局:
一段時期以來,部分卷煙生產企業商標意識淡薄,不注重對商標的合法使用和保護。有些企業在其試銷卷煙產品上使用了自行改變的注冊商標;有些企業未經依法核準注冊,就利用未注冊的商標生產、銷售卷煙等。這些行為違反了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損害了卷煙生產企業的商標信譽及其他合法權益,給煙草行業的形象造成了負面影響。為增強煙草行業內企業的商標意識和守法意識,更好地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特通知如下:
一、行業內企業的生產和經營管理人員要重視對商標法律知識的學習,努力提高商標意識,依法加強對商標的保護,真正做到依法經營。
二、卷煙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不得自行改變卷煙注冊商標。凡有自行改變注冊商標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限期整改。
三、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不得生產、銷售。四、相關卷煙生產企業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抓緊辦理商標注冊事宜。同時要做好協調工作,妥善解決商標注冊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附件:略
國家煙草專賣局
二00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