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使用正版軟件的通知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6-12-21 09:34:00 瀏覽:3703
發文單位: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文號:蘇政辦發[2002]65號
發布日期:2002-6-18
執行日期:2002-6-18
生效日期:1900-1-1
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最近,國務院領導同志多次強調,政府部門所有機關都應該在計算機系統中堅持使用取得軟件著作權人授權的正版軟件,堅決抵制盜版行為,并對使用軟件情況開展清理、檢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指示精神,切實做好使用正版軟件、清理盜版軟件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統一認識,集中清理
各部門、各單位要以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整頓和規范文化市場秩序電視電話會議、《國務院關于印發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00〕18號)、以及經國務院同意由國家版權局等四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政府部門應帶頭使用正版軟件的通知》(國權聯〔2001〕1號)精神,充分認識保護知識產權、抵制盜版行為對于維護軟件市場秩序、促進高科技產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意義,并在清理盜版軟件工作中起表率作用。各部門、各單位一律不得購買、使用盜版軟件,對正在使用的軟件要進行一次集中檢查清理,凡使用盜版軟件的,要一律停止使用或更換。
二、整體部署,分步實施
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統一要求,加強對清理盜版軟件工作的部署,具體分以下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2002年7月1日至7月20日)
各部門、各單位自查的主要內容為:現有計算機的種類、數量,正版軟件、盜版軟件的種類、數量,所需正版軟件的種類、數量等,對各自業務系統和辦公系統的軟件,檢查是否具備必要的書面授權使用文件。自查結束后,及時將自查結果報省版權局、財政廳和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省管理局),同時抄報省信息產業廳。
(二)更換正版軟件和培訓階段(2002年7月21日至10月31日)
更換正版軟件按照政府集中采購有關規定辦理,所需經費原則上由各部門在核定的部門預算總盤子內調劑解決,按規定調增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并編制具體采購計劃,經財政部門核準后下達省級集中采購機構統一組織采購。
省版權局、信息產業廳和省管理局負責對政府部門有關人員進行軟件著作權保護、軟件資產管理等培訓。
(三)檢查驗收階段(200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省版權局會同信息產業廳和省管理局組織對各部門、各單位自查、更換使用軟件的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在自查、檢查驗收中發現的盜版軟件予以銷毀。
上述三個階段工作結束后,由省版權局會同財政廳、信息產業廳和省管理局綜合有關情況報省政府。
三、分工負責,齊抓共管
打擊盜版行為、保護知識產權,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有關職能部門要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省版權局負責會同信息產業廳和省管理局對省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軟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并定期檢查。省財政廳負責將購買正版通用軟件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省信息產業廳要提供正版通用軟件產品目錄,推薦優秀辦公軟件,提供相關服務。各部門、各單位對達到固定資產價值標準的軟件,要作為本部門、本單位國有固定資產進行核算和管理。
四、加強領導,確保落實
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要把帶頭使用正版軟件、打擊盜版行為,作為維護政府形象、端正機關作風、堅持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議事日程,明確一位領導同志負責。今后,對購買、使用盜版軟件的單位要追究行政領導的責任。同時,要加強宣傳,教育本單位工作人員提高保護知識產權、抵制盜版行為的自覺性,推動全社會形成保護知識產權、打擊盜版軟件的良好氛圍。
各地要參照本通知精神,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措施,切實做好清理盜版軟件工作。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計算機、軟件自查登記表
單位:(公章) 填表時間:
數 量項 目 種 類 數量(臺) 備 注
現有計算機
正版軟件
盜版軟件
所需正版軟件
本單位業務系統軟件
是否具有書面授權使用文件(√)
是 否
本單位辦公系統軟件 是否具有書面授權使用文件(√)
是 否
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