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使用正版軟件清理盜版軟件的通知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6-12-21 09:50:00 瀏覽:3267
發(fā)文單位: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文號:云政辦發(fā)[2002]96號
發(fā)布日期:2002-7-25
執(zhí)行日期:2002-7-25
生效日期:1900-1-1
省直各委、辦、廳、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使用正版軟件清理盜版軟件的通知》(國辦函〔2001〕57號)精神,省級政府部門要帶頭保護知識產權,在計算機系統(tǒng)中堅持使用取得著作人授權的正版軟件,堅決抵制盜版行為,并對使用軟件情況切實開展清理、檢查,實現辦公軟件的正版化。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統(tǒng)一認識,集中清理
省直各委、辦、廳、局要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使用正版軟件清理盜版軟件的通知》(國辦函〔2001〕57號)和《國務院關于印發(fā)鼓勵軟件產業(yè)和集成電路產業(yè)發(fā)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fā)〔2000〕18號),以及經國務院同意由國家版權局等四部門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政府部門應帶頭使用正版軟件的通知》(國權聯(lián)〔2001〕1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充分認識保護知識產權,抵制盜版行為,對于維護軟件市場秩序,促進高科技產業(yè)健康發(fā)展的重要意義,并在使用正版軟件,清理盜版軟件工作中起表率作用。省直各委、辦、廳、局一律不得購買、使用盜版軟件,對正在使用的軟件要在近期進行一次集中清理、檢查,凡使用盜版軟件的,要一律更換。
二、分步實施,狠抓落實
(一)自查階段:200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省直各委、辦、廳、局要在本機關認真開展自查。自查的主要內容為:本單位現有計算機的種類、數量,正版軟件、盜版軟件的種類數量,所需正版軟件的種類、數量等,并檢查各自業(yè)務系統(tǒng)和辦公系統(tǒng)的軟件是否具備必要的書面授權使用文件。自查結束后,及時將自查結果形成書面報告并連同《計算機、軟件自查表》一并報省版權局。省版權局將根據自查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抽查。
(二)更換正版軟件和培訓階段:200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更換正版軟件采取政府集中采購,財政直接撥款的方式進行,凡國內能夠生產供應的,要采購使用國產軟件。省直各委、辦、廳、局要在認真核實的基礎上,將通用軟件需求計劃報省版權局,由省版權局匯總后報省財政廳審核。省財政廳負責編制預算,交由省政府采購中心統(tǒng)一與軟件供應商談判購買,分別配給。所需經費列入各單位預算,采取財政直接支付方式撥付相關費用。各單位正常購置正版軟件亦按此程序辦理,所需費用在各單位部門預算中支出,財政直接支付的資金分別從相關單位預算撥款中扣除。
省版權局、省信息產業(yè)辦負責對省直各委、辦、廳、局有關人員進行軟件版權知識、資產管理等培訓。
(三)檢查驗收階段:2003年1月1日至1月31日。
省版權局會同省信息產業(yè)辦和省財政廳組織部分專家對省直各委、辦、廳、局自查、更換使用軟件的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對在自查、檢查驗收中發(fā)現的盜版軟件,堅決徹底予以銷毀。
上述三個階段工作結束后,由省版權局會同省信息產業(yè)辦和省財政廳綜合有關情況報省政府。
三、分工負責,齊抓共管
保護知識產權、打擊盜版行為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配合,齊抓共管。省版權局負責按照國家版權局的布置和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對省直各委、辦、廳、局使用軟件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定期檢查,并組織開展軟件使用知識的培訓工作。省財政廳負責將購買正版通用軟件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按照政府采購的有關規(guī)定撥付資金。省政府采購中心按照省直各委、辦、廳、局的軟件使用、升級、維護、補充和更新等需要情況,負責與正版軟件供應商談判,集中購買正版軟件及使用授權,統(tǒng)一配給。省信息產業(yè)辦要為省直各委、辦、廳、局使用正版軟件提供產品目錄,介紹不同軟件的性能價格比,推薦國產優(yōu)秀辦公軟件,組織企業(yè)對有關人員進行必要的業(yè)務培訓,提供相關服務。省信息產業(yè)辦對省內硬件廠商以OEM(指把原廠商產品散件組裝銷售)方式預裝軟件的情況進行檢查。省直各委、辦、廳、局購買的軟件,對達到固定資產價值標準,符合固定資產管理要求的,應作為單位的固定資產進行核算和管理。
四、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省直各委、辦、廳、局要把帶頭使用正版軟件,保護知識產權,打擊盜版行為作為維護政府形象,端正機關作風,堅持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議事日程,并明確一位領導負責,加強領導和行政監(jiān)督。在工作中,一經發(fā)現購買、使用盜版軟件的單位,要追究行政領導的責任;如使用盜版軟件,以致引起侵權訴訟,損害國家機關形象,除負擔民事責任外,主管領導和當事人還應負相應的行政責任。同時,要加強宣傳工作,教育本單位工作人員和廣大群眾提高保護知識產權,抵制盜版行為的自覺性,在全社會形成保護知識產權,打擊軟件盜版的輿論氛圍。
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參照本通知精神制定具體措施,做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清理盜版軟件的工作。
附:《計算機、軟件自查表》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