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老吉再告加多寶
來源:m.6zhiboba.com 發布時間:2014-05-08 01:45:00 瀏覽:3348

公告稱,根據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2012年5月9日作出的裁決,鴻道集團及加多寶能夠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標的最終期限是2010年5月1日,從2010年5月2日之后,再使用“王老吉”注冊商標就屬于違法。
為此,廣藥集團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加多寶賠償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原告“王老吉”注冊商標造成廣藥集團經濟損失,賠償金額為10億元。
廣藥集團還表示,據估算,2010年5月2日后兩年間加多寶經營王老吉非法所得利潤高達75億元,此利潤若經法院審核確認,加多寶將面臨75億元賠償。
對此,加多寶昨日回應稱,2003年5月雙方簽訂的《商標許可協議》明確載明,商標許可期限至2013年1月19日,該協議已經在商標局有效備案,據此,公司紅罐涼茶不構成侵權,反而,廣藥在許可加多寶公司使用期間,又另行許可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生產銷售王老吉紅罐涼茶,構成侵權,公司保留對巨額索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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