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中整治“馳名商標”
來源:m.6zhiboba.com 發布時間:2014-05-30 02:20:00 瀏覽:2861
今天開始,集中整治!“馳名商標”應用于商業活動,面對的將是10萬元罰款。已于5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商標法》中規定,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容器上,或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第五十三條規定,違反上述條款,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罰款。為此,吉林省工商局近日作出決定,從現在開始,利用4個月時間,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清理使用“馳名商標”字樣專項檢查行動。據介紹,本次行動的檢查重點是全省各級工商機關轄區內所屬馳名商標企業、大型商超等生產和經營場所使用“馳名商標”字樣的商品及商品包裝;轄區內所屬馳名商標企業、大型商超等經營場所使用“馳名商標”字樣的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同時對市(州) 工商局組織的全面檢查與重點抽查的工作進行抽查。
文章標簽: 馳名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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