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冒注冊商標終食“惡果”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6-12-26 04:48:00 瀏覽:3433
不久前,尉氏縣人民法院依法剛剛審理一起假冒注冊商標罪案件,被告人張某等3人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被告人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 事情追溯到去年中旬,在尉氏縣小陳鄉于村村西的冷庫內,被告人張某等3人共同出資購買生產設備、假冒商標標志等原材料,在未經商標所有權人許可的情況下,組織人員生產假冒“可口可樂”和“雪碧”注冊商標的飲料并予以銷售;被告人靳某明知張某等人生產的飲料為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產品仍積極幫助生產和銷售;2014年7月17日案發后經尉氏縣公安局查實,涉案金額達186506元。2014年12月24日,尉氏縣人民檢察院向尉氏縣法院提起公訴。 經尉氏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等3人未經注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生產、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情節屬于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告人靳某明知張某等人生產假冒商標的飲料仍積極幫助生產銷售,系從犯,應當減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王曼純文章標簽: 商標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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