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法律效果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6-12-28 07:09:00 瀏覽:3935
問:“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法律效果答: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商標申請被商標局駁回、不予公告,意味著此次商標注冊申請未能得到商標局的核準,如果申請人不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復審,一次商標注冊申請程序即告結束。申清人所繳納的商標注冊規費不予退回。法律依據:《商標法》第29條。
文章標簽: 商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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