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房子給別人注冊公司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7-01-05 11:31:00 瀏覽:2937
租房子給別人去注冊公司可不可以呢?對自己有什么影響?看完小編整理的租房子給別人注冊公司后你就會明白了!文章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租房子給別人注冊公司
答:可以出租給別人的,但是為了保證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需要簽訂出租房屋協議。
一般注冊公司的流程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領取一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準申請表”,填寫你準備取的公司名稱,由工商局上網(工商局內部網)檢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沒有重名,就可以使用這個名稱,就會核發一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租房:去專門的寫字樓租一間辦公室。租房后要簽訂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備案。
3、編寫“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東簽名。
4、刻私章:(全體股東)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個私章,給他們講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到會計師事務所領取“銀行詢征函”:聯系一家會計師事務所,領取一張“銀行詢征函”(必須是原件,會計師事務所蓋鮮章)。
6、注冊公司:
到工商局領取公司設立登記的各種表格,包括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發起人)名單、董事經理監理情況、法人代表登記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記表。填好后,連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產證復印件、驗資報告一起交給工商局。大概15個工作日后可領取執照。
7、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財務章。后面步驟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財務章。
8、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憑營業執照到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需要3個工作日。
9、辦理稅務登記:
領取執照后,30日內到當地稅務局申請領取稅務登記證。一般的公司都需要辦理2種稅務登記證,即國稅和地稅。辦理稅務登記證時,一般必須有一個會計,因為稅務局要求提交的資料其中有一項是會計資格證和身份證。當然,可以請一個代理記賬公司代理會計賬務。
10、去銀行開基本戶:
憑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國稅、地稅正本原件,去銀行開立基本帳號。
11、申請領購發票:如果你的公司是銷售商品的,應該到國稅去申請發票,如果是服務性質的公司,則到地稅申領發票。
工商注冊地址要求
公司的注冊地址即經營場所的地址應當具體、真實,要么是產權房或是租賃合同在一年以上的公司地址。
(1)公司地址可以通過以上方式證明:
1、《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
2、國有土地《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
3、房管部門頒發的《房屋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4、土管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權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5、屬國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的,則提供建設部門頒發的《建筑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6、屬新購買的房屋,尚未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的,則提供購房合同、發票、商品房預售證復印件;
7、屬公管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則提供由房管部門出具的有關產權證明;
8、屬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暫時無法提供產權證的,如產權屬鄉、鎮政府所有,可由鄉、鎮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場地的證明;如產權屬農民或村委會所有,應由房屋所在區國土資源部門或房管部門出具同意使用場地的證明;
I、有"住宿"經營范圍的賓館、飯店、招待所等、以及有"房屋出租"經營范圍的企業的營業執照;
J、房屋性質屬軍產的,則提供南京軍區后勤部頒發的《軍隊房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K、進市場的提供《市場名稱登記證》復印件。
(2)公司的住所系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產權證明外,還應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證明:
A、屬租賃的,提供房屋租賃協議(出租方應是房屋所有者,承租方應是正在申請開辦的企業);若屬轉租的,應提交轉租協議(出租方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有權人出具的同意轉租的證明或在轉租協議上蓋章確認;
B、屬母企業無償提供給子企業使用的,提供母企業出具的無償使用證明;
C、房屋產權屬股東所有,由股東無償提供給所投資的企業使用的,提供股東出具的無償使用證明。
(3)以底層房屋和二樓以上住宅(含二樓)作為經營場地的,則另應提交規劃部門的審批意見,以下特殊情況作特殊處理:
A、房管部門的直管公房,已辦理"住改非"手續,或產權屬部隊的房屋,已經部隊相關部門批準作為經營用房,如屬二樓以上住宅,則不再報規劃部門審批;如屬一樓房屋,均需去規劃部門審批,工商部門憑規劃部門同意意見或"不屬破墻開店"意見,辦理登記注冊;
B、房管部門已頒發《房屋租賃許可證》,或國土資源部門已頒發《土地使用權租賃許可證》的,不論房屋性質,也不論房屋層次,均不再去規劃部門審批;
C、原有廠房內再辦工業企業,不再報規劃部門審批;
D、賓館主樓一樓作為經營用房,不再報規劃部門審批,但其裙房仍需報批。
經濟適用房不得作為經營場所。

(4)若房屋的"產權證明"標示的地址、所有權人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則應提交下列之一的證明文件:
A、前述"產權證明"的地名若與實際地名不符,則應提供地名辦的證明(地名辦的證明在注明新地名的同時必須注明原地名);
B、簽訂房屋租賃(使用)協議、出具房屋無償使用證明的,房屋所有權人若與前述房屋"產權證明"上的房屋所有權人不一致時,則應提供房屋所有權人改變姓名或名稱的證明。
C、若實際地址不變,只更換門牌號碼的,只需提供地名辦的證明。
D、如實際經營地址尚未確定門牌號碼的,由申請人提供場所具體位置的描述。
房屋出租合同(范本)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為____元,繳租為____支付一次,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元)。乙方交保證金________元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元。
三、約定事項
1、乙方入住時,應及時更換門鎖若發生意外與甲方無關。因不慎或使用不當引起火災、電、氣災害等非自然災害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公共區域引起火災、水、電、氣災害等和非自然災害所造成損失責任自行承擔,室內家用電器損壞、破損等自行承擔。(甲乙雙方誰引起的由誰自行負責承擔)。如以上責任劃分不清,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2、乙方無權轉租、轉借、轉賣該房屋,及屋內家具家電,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愛護屋內設施,如有人為原因造成破損丟失應維修完好,否則照價賠償。并做好防火,防盜,防漏水,和陽臺擺放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3、乙方應遵守居住區內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繳納水、電、煤氣、寬帶、衛生管理等費用。乙方退房時交清水,電,氣,寬帶和衛生管理等費用及屋內設施家具、家電無損壞,下水管道,廁所無堵漏。經甲方檢查后,由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水、電、煤氣、寬帶、衛生費等,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4、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如遇拆遷和不可抗性原因(比如地震等),乙方無條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滿天數退還。
5、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意向,并在租賃期滿的前十天支付房租。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乙方必須按時繳納房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租房協議。并扣除保證金。
6、備注1:室內家具家電如冰箱、洗衣機、電視、熱水器、微波爐、均歸甲方所有。
備注2:因為甲乙雙方均是女生,男人(生)不許過夜,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備注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另水表;_____噸、煤氣;____立方、電費;_____度,上述合同如有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至,方可變更。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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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冊資金最新規定
一、注冊資本實繳制與注冊資本認繳制
1、二者的相同之處:
實繳制與認繳制,是企業登記時對注冊資本的兩種模式。
2、二者的不同之處:
實繳制是指企業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本是多少,該公司的銀行驗資賬戶上就必須有相應數額的資金。實繳制需要占用企業的資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資創業,降低了企業資本的營運效率。
而認繳制則是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無須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認繳登記制不需要占用企業資金,可以有效提高資本運營效率,降低企業成本。
3、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的優點:
一是減少投資項目審批,最大限度地縮小審批、核準、備案范圍,切實落實企業和個人投資自主權。對確需審批、核準、備案的項目,要簡化程序、限時辦結。同時,為避免重復投資和無序競爭,強調要加強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發揮法律法規、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的約束和引導作用。
二是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許可,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等非許可審批。
三是減少資質資格許可,對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規定需要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進行水平評價的,改由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具體認定。
四是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
二、2014新公司法對注冊資本的規定:
根據2014年最新公司法,除了另有規定的情況之外,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應當在公司成立之后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公司股東可以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記載于公司的章程。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議,將《公司法》第二十六條修改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舊公司法規定: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新公司法修改為: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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