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冠圖公司因專利被侵權,告百度、搜狗、高德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7-01-10 04:13:00 瀏覽:4262
手機地圖市場,激戰正酣。
但是,百度地圖、搜狗地圖、高德地圖,這三家手機地圖市場的主要“玩家”,會不會被“一鍋端”?
日前,一家公司因不服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就其請求認定百度、搜狗、高德構成對其持有的手機地圖相關發明專利構成侵權的處理結果不服,將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那么,此案將會對手機地圖市場產生哪些影響呢?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又被告了!
日前,因對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就百度、搜狗、高德等三家地圖涉嫌專利侵權行政處理決定不服,北京冠圖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簡稱冠圖公司)將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其中,因與案件處理結果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簡稱中國移動公司)、高德軟件有限公司(簡稱高德公司)、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公司)、北京搜狗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簡稱搜狗公司)成為該發明專利權系列行政糾紛案的第三人。
而這是近期內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第二次因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被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2016年12月7日,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認定蘋果iPhone6構成對國產手機深圳市佰利營銷服務有限公司“手機(100C)(專利號:ZL201430009113.9)”外觀設計侵權案,因蘋果公司不服而提起訴訟,剛剛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開庭審理。
那么,冠圖公司訴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發明專利權系列行政糾紛案,將會對手機地圖市場產生哪些影響?
起因:因涉嫌手機地圖專利侵權,冠圖公司將百度、搜狗和高德告了
冠圖公司訴稱,其系名稱為“內嵌于移動終端的手機地圖移動終端平臺”的第200610087487.7號專利(簡稱涉案專利)的專利權人之一(另一專利權人系第三人中國移動公司)。
涉案專利由中國移動公司、冠圖公司于2006年6月8日共同申請,并于2008年9月24日獲得授權。
該發明涉及一種內嵌于移動終端的手機地圖移動終端平臺,包括:一地圖瀏覽器;一接口模塊,與所述地圖瀏覽器相連接;一地圖引擎,與所述接口模塊相連接;一本地地圖數據庫,與所述地圖引擎相連接。
通過上述由地圖瀏覽器、接口模塊、本地地圖數據庫和地圖引擎構建成的手機地圖移動終端平臺滿足了用戶的需求,為移動通信網絡用戶提供各種圖形化的位置信息服務,實現屬性數據與地圖數據、實時數據與離線數據的有效結合;在移動通信網絡環境中建立基于可視化地圖的信息服務平臺,能夠訪問和展現不同的業務提供商、不同的業務欄目、不同的屬性信息,利用無線通信網絡,共同提供位置信息查詢,導航,交通信息,實時信息查詢等等眾多增值位置業務。
簡單說,涉案專利提供了一種可用于手機終端的地圖服務技術方案包含了“地圖瀏覽器、接口模塊、本地地圖數據庫和地圖引擎”等部分。
2016年3月10日,因涉嫌專利侵權糾紛,冠圖公司向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提出處理請求,請求認定高德地圖Android版、百度地圖Android版、搜狗地圖Android版侵犯了其涉案專利權,并責令停止侵權行為。
2016年11月11日,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就相關案件相繼作出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簡稱被訴決定),駁回了冠圖公司的處理請求。
駁回:不服侵權處理決定,冠圖公司又將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告了
以百度地圖涉嫌專利侵權為例,百度公司辯稱,百度地圖Android版產品是一款本地應用程序,與冠圖公司的專利權利要求相比,百度地圖的技術方案與冠圖公司技術方案完全不同,不具有“地圖瀏覽器、數據處理模塊、用于選擇網絡接入點、建立或斷開網絡……”等諸多技術特征。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在處理決定中認為,Android手機選擇網絡接入點、建立或斷開網絡是通過Android系統中的獨立開關進行控制,百度地圖Android版不具有選擇網絡接入點、建立或斷開網絡的功能,因此,百度地圖Android版缺少涉案發明專利權利要求1中有關“一種數據處理模塊,用于選擇網絡接入點、建立或斷開網絡、傳輸數據、緩存管理本地數據以及轉換數據”的技術特征。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在處理決定中認為,冠圖公司提供的現有證據不能證明百度地圖Android版產品具有上述必要技術特征,據此對冠圖公司請求百度地圖停止侵權行為的請求不予支持。
冠圖公司不服被訴決定,認為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的行政處理程序錯誤,沒有對其主張的權利要求中的所有技術特征進行侵權判定,且認定理由和依據違反相關規定。
因此,冠圖公司請求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依法做出侵權判定并撤銷被訴決定,責令被告北京市知識產權局重新做出行政決定。
簡單說,百度、搜狗、高德等手機地圖產品是否使用了冠圖公司的技術方案,落入冠圖公司的權利要求范圍,是本案審理的關鍵所在。
而案件的審理結果,不僅將對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是否需要重新作出構成侵權處理決定至關重要,也對手機地圖市場的競爭格局影響巨大。
影響:激戰正酣的手機地圖市場或因專利侵權重新洗牌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2013-2014年中國移動互聯網調查研究報告》顯示,截至 2014年6月,我國手機地圖用戶在手機網民中的滲透率達46.9%,在手機地圖用戶市場份額中,百度地圖以63.7的占比遙遙領先,居于首位。高德地圖、搜狗地圖、谷歌地圖則分別以32.4%、14.5%、13.9%排名第二、第三、第四。
而在4G技術的普及下,依托滴滴、優步、神州、易到等各類出行平臺,手機地圖的用戶規模和使用頻次大幅提升,成為網民日常出行及旅行中最常使用的應用。
而此前,針對誰是手機地圖市場的第一名,百度和高德曾發生過“口水戰”。
2016年10月15日,阿里移動事業群總裁兼高德集團總裁俞永福在杭州云棲大會上發表演講時宣布,高德地圖手機客戶端的每日活躍數據已經超越百度地圖,成為行業內排名第一的手機地圖應用。
高德方面援引艾瑞mUserTracker的最新監測數據稱,高德地圖手機客戶端(不包含高德導航、蘋果地圖)的最新每日活躍設備數約為2983.19萬,在地圖導航類目中排名第一,“排名次席的百度地圖每日活躍設備數據則為2808.87萬”。
當時,針對“高德地圖手機客戶端的活躍設備數在地圖導航類目中排名第一”的說法,百度地圖稱,除了艾瑞,好像其他數據監測機構都不是這么看的。
百度地圖援引中國聯通最新公布的9月“沃指數”移動APP排行榜,百度地圖月活躍用戶數為19031萬人,高德地圖的為12985萬人。
百度地圖還援引易觀國際發布的最新9月移動APP TOP1000排名中,從月活躍人數、環比增幅兩個指標看,百度地圖分別為9953萬人、5.68%,高德地圖分別為5603.2萬人、-3.02%。
如今,在手機地圖市場市場正酣之際,半路卻殺出了個“程咬金”,冠圖公司訴稱百度地圖、高德地圖、搜狗地圖均涉嫌侵犯其專利,大有對手機地圖市場“釜底抽薪”之意。
由此可見,如果該案認定百度、搜狗、高德構成專利侵權,勢必將給國內手機地圖市場帶來巨大沖擊,并將對手機地圖市場競爭格局產生深遠影響,因此,該案的最終走向備受關注。
據了解,冠圖公司此前曾是中國移動公司LBS(基于位置服務)業務的技術支撐合作伙伴,而也這是涉案專利由雙方聯合申請的原因所在。
目前,上述三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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