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注冊:蕭山8000余件商標被注銷或撤銷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7-01-10 06:48:00 瀏覽:3231
從11月開始,區市場監管局對全區1800多家商標持有人因企業名稱、企業地址、代理人、文件接收人變更的企業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目前已有部分企業按要求及時辦理了相應的手續。

企業地址等變更后,企業不及時辦理手續本來是企業的事,區市監局為何要“多管閑事”?根據區市監局統計,全區共有注冊商標4萬余件,而近年因為“撤三”等原因被注銷或撤銷的商標達到8000余件,占比五分之一以上,數量之多觸目驚心,成為全區推進品牌建設的“黑洞”。特別是,很多企業的商標被國家商標局撤銷了,還蒙在鼓里,仍繼續使用,直到對方找上門反訴侵權,才幡然醒悟。
據悉,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因此,發生名稱變更后,如果企業不及時進行商標注冊人的名義變更,將面臨商標被撤銷的風險。
此外,一旦被他人提出“撤三”,商標注冊人如果不想商標被撤銷,就必須提供注冊商標的使用證據。無法提供注冊直接使用證據的,產生的后果就更為麻煩。比如,注冊人的名義發生變更,必然無法直接提供以原注冊人名義使用商標的證據,這樣一來實際使用證據就可能會不被采納,這勢必會影響商標評審裁定結果,對注冊人造成不利影響。更可怕的是,地址變更后,原址無法收到國家商標局寄送的文件,會以未答辯而撤銷注冊商標。
據了解,所謂“撤三”,依照《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任何人可以申請撤銷他人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注冊商標。因此,再次提醒,當企業發生登記事項變更時,一定要注意檢查包括商標注冊證是否及時辦理了變更登記,以免給企業的經營造成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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