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侵權案件六成以上為小家電監管不到位導致
來源:m.6zhiboba.com 發布時間:2014-09-12 05:08:00 瀏覽:2268
本文來自法院局數據統計:商標侵權案件六成以上為小家電監管不到位導致 2014年9月11日,記者從蓬江區法院獲悉,今年1-8月,該院受理了30多件商標侵權糾紛案件,其中六成案件涉訴被控侵權產品均為小家電產品。該類案件均表現為商標所有權人選擇中小批發、零售商店進行證據保全公證,再以其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產品為由,提起侵權賠償之訴。因無法提供合法來源,被訴商店或經營者往往成為敗訴方。 案例分析: 生產假冒產品獲刑 還需承擔民事責任 原告惠州雷士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經授權取得“雷士”、“nvc”注冊商標的商標獨占使用權。被告韋某某未經上述注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組織生產了價值43.8萬余元的假冒上述注冊商標的日光燈具,并將部分假冒日光燈具予以銷售。因其行為觸犯刑事法律,被蓬江區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30萬元。該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原告以被告長期大量生產、銷售假冒其注冊商標產品,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為由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告賠償其經濟損失。 法院審理認為,根據已生效判決認定,被告大量生產假冒原告注冊商標的日光燈具,屬于侵犯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法院綜合考慮被告侵權行為的性質、情節、經營規模、經營時間,原告商標知名程度、為制止侵權行為的合理開支,酌定被告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 主要原因: 市場監管不到位 蓬江區法院負責知識產權案件審理的郭俊平法官說,通過對今年以來所受理的各類涉侵權案件進行分析,發現造成小家電市場商標侵權糾紛頻發的原因在于: 一是廠家知識產權維權意識增強。像“美的”、“三菱”等知名企業很重視品牌形象維護,委托專業律師在全國從事打假工作;二是商家存在僥幸心理。除了商家自身缺乏知識產權法律意識外,其在進貨時對供貨商的品牌代理生產、銷售資格未盡到嚴格審查義務,或對商品本身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審查不嚴;三是利益驅動。假冒產品的生產成本較之于正品明顯偏低,生產者和銷售者存在更大的利潤空間,有些市民也會因為其價格便宜而忽視產品的侵權性質和潛在危害,選擇購買和使用;四是市場監管不到位。目前,對小家電市場的監管力度不足,這在中小城市的城鄉結合部尤為明顯。 郭俊平特別提醒商家,如果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文章標簽: 商標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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