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修訂《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公布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7-01-16 05:33:00 瀏覽:4017
(原標題:新修訂《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公布)本報訊 (記者 劉瀏) 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近日在官方網站發布公告,公布了新修訂的《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新修訂的《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增加了聲音商標審查標準、審查意見書的運用標準等內容。
依據新《商標法》,自2014年5月1日起,聲音可以作為商標注冊。2016年2月,“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廣播節目開始曲”成為我國初審公告擬核準注冊的首個聲音商標。新《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規定,聲音商標不得違反《商標法》第十條規定的禁用條款審查,比如與國歌、軍歌等旋律相同或近似的聲音;聲音商標要具有顯著性,一般情況下,聲音商標需經長期使用才能取得顯著特征。
(原標題:新修訂《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公布)
文章標簽: 商標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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