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 市民最關心13個問題答案都在這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7-02-06 08:52:00 瀏覽:2723
(原標題:成都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 市民最關心13個問題答案都在這)四川新聞網成都2月4日訊(記者 李丹)從本月3日起,成都房管局在成都市五城區及高新區首先開展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服務的試點工作。關于監管服務,您都有哪些關心的問題呢?今日,成都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就市民關心的十三個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
1. 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服務工作開展的時間和范圍?
2017年2 月3日起首先在五城區、成都高新區范圍內開展試點工作,待系統平臺運行正常后,逐步向全市其他區(市)縣推廣。
2. 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原則是什么?
自由成交的,自愿選擇是否將交易資金納入監管;中介機構居間成交的,必須納入監管。
監管金額與監管銀行由買賣雙方自行確定和選擇。
3. 目前成都市有哪些監管銀行?
答:試點階段有三家大型銀行(正式運行后視情況增加銀行數量)作為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銀行,三家銀行分別是:建設銀行、工商銀行和農業銀行。
4. 監管業務辦理的程序是怎樣的?
第一步:房屋上市交易核驗。
第二步:自由成交的,錄入網簽合同,選擇是否監管、監管銀行、監管金額;居間成交的,簽定經紀服務合同,選擇監管銀行、監管金額。
第三步:到監管銀行簽定監管協議,存入監管資金。
第四步:申請轉讓交易。
第五步:房屋轉讓交易通過。
第六步:監管資金劃入約定賬戶。
5. 資金監管包括哪些資金?
監管資金是指交易雙方當事人在存量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交易價款,包括首期房款、貸款等。暫不包括定金以及辦理存量房轉讓所涉及的各項稅、費以及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傭金。
買受人為出賣人償還所購房屋銀行、公積金貸款的,可以按照交易雙方當事人約定不納入監管范圍,監管資金的額度為扣除償還銀行、公積金貸款后的房價款。
試運行階段,僅提供自有資金的監管服務,待條件成熟時,再提供貸款資金的監管服務。
6.資金監管業務中資金存入有什么要求?
協議簽訂后,首筆監管資金到賬方可進入轉讓交易受理程序,監管資金足額到賬后才能完成房屋轉讓交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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