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資公司注冊資金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7-02-16 17:23:00 瀏覽:2865
2、外經委批準證書
3、外經委同意增資的批復
4、公司章程、合同、協議:包括變更前后
5、公司股東會決議:涉及增資及變更股東等事宜
6、變更登記申請書
7、外匯帳戶開戶許可證或開戶通知書
8、外匯登記證
9、股東營業執照:法人股
10、股東身份證件:自然人股
11、資產負債表最近一期報表
12、驗資報告:若為多期投入,提供最末次報告
13、銀行進賬單(特種轉賬貸方傳票)、電匯通知單:貨幣增資
14、外方出資情況詢證函:本所提供格式、需公司蓋章
15、涉外收入申報單:貨幣入資
16、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準件(或外匯通知書)
若以實物、無形資產、其他方式出資,還需要提供:
17、資產評估報告:實物增資;無形資產增資
18、購貨發票:實物增資
19、實物照片:實物增資
20、場地存放證明:實物增資
21、資產的權屬及證明文件:實物增資
22、商檢價值鑒定書、報關單:實物入資;商檢部門出具
23、財產轉移承諾函:實物增資、無形資產增資
24、可行性分析報告:無形資產增資
25、有關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等增資的專項審計報告: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等增資
外資企業辦理增資減資手續
外商投資企業增加注冊資本的具體規定,應按照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調整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有關規定及程序的通知》執行。其主要內容是: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能調整注冊資本:調整后的注冊資本數額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企業有經濟糾紛且進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規定外方可先收回投資,且已回收完畢的等。
外資企業增加注冊資本的具體程序應是:企業向審批機關提交董事會決議和董事長簽署的申請書等文件;審批機關在接到上述有關文件后,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經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后,企業按照變更登記的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增資變更登記。
外商投資企業增資
1、企業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增資的請示(原件)
2、企業董事會決議(原件)
3、企業合同、章程的修改協議或決議(原件)
4、企業營業執照、批準證書(復印件)
5、驗資報告(復印件)
6、高新技術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7.其它文件:如涉及國有資產轉讓還需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復印件)、資產評估報告(原件)、資產評估報告的核準或備案證明(復印件),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復印件)。
外商投資企業增資注意事項:
(1)書面材料或下載文件應用A4紙張,并裝入檔案袋。
(2)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各種文件所需原件、復印件按要求上報。
(3)外商投資企業增資需先繳付20%的新增注冊資本。
根據《關于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工商外企字[2006]81號)規定:
1、外商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首次出資額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一次性繳付全部出資的,應當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個月內繳足;分期繳付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其認繳出資額的百分之十五,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并應當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個月內繳足,其余部分的出資時間應符合《公司法》、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
2、外商投資的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和以發起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應當在公司申請注冊資本變更登記時繳付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新增注冊資本,其余部分的出資時間應符合《公司法》、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
因此,根據以上規定,新設的外資企業,有關資本的投入時間可以在領取營業執照之后,并最長出資時間不能超過2年。
對于增資的外資企業,在工商機關辦理營業執照變更時就應該投入新增注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也應在兩年內繳付。
對于準備增資的外資企業,上述變化非常重要,否則,經過外經貿部門批準之后無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變更,耽誤企業辦理其他事項。請留意政策變化。
外商投資企業減資
一、減資申辦條件:
注冊的外商投資企業,減資后的注冊資本應不低于實際繳付的注冊資本。
二、外資減資須提交基本文件、材料:
1.企業關于減資的請示(原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明確表達本企業未有任何已進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經濟糾紛的意思,還應說明企業在投資總額內的進口情況)
2.企業董事會決議(原件)
3.企業合同、章程的修改協議或決定(原件)
4.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5.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6.高新技術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7.審計報告(原件,附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債權人名單)
8.驗資報告(復印件)
三、外商投資企業減資辦事程序:
1.受理——審批——發初步批復;
2.申辦單位應先將材料上報商務局,經商務局初步同意后,在省級以上報紙上刊登減資公告,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后,將商務局初步同意減資的批復(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減資公告(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與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說明(原件)一起上報商務局,商務局在收到上述文件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
3.申辦企業持商務局的最終批復(原件)及原企業批準證書(原件),領取新的企業批準證書,再到北京市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四、外商投資企業減資辦事時限:
上報材料齊全,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五、注意事項:
1.書面材料或下載文件應用A4紙張,并裝入檔案袋。
2.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各種文件所需原件、復印件按要求上報。
六、外商投資企業減資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內含《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表》、《投資者名錄》、《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監事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等表格。請根據不同變更事項填妥相應內容)
2、《指定(委托)書》;
3、公司章程規定的最高權力機構做出的決議或決定;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5、變更下列事項的,還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證件:
減少注冊資本:
(1)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審批機關的批復及《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1;
(3)公開發行的報紙減資公告的報樣(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受理您的減資申請);
(4)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減資說明(內容包括減資原因、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的情況,減資后不會侵犯債權人利益的承諾);
(5)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的審計報告。
文章標簽: 公司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