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上海怎樣注冊分公司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7-02-16 22:33:00 瀏覽:2761
4、注冊分公司的流程是怎樣的?
(1)辦理分公司企業名稱核準。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及企業名稱核準申請書,到分公司注冊登記所在區的工商局申請辦理。
(2)辦理前置審批項目。分公司經營范圍中有特殊產品或服務的,需辦理行業審批許可證。例如,分公司經營范圍中有食品業務的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經營運輸業務的需辦理〈道路運輸許可證〉。
一般來說,分公司經營范圍不能超過總公司的經營范圍。
(3)提交分公司注冊登記申請材料,辦理工商營業執照。需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總公司的申請書、股東會決議、分公司負責人的身份證明等材料。
(4)刻章。分公司營業執照出來后,可以刻分公司公章、財務章、負責人的印章。
(5)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6)辦理稅務登記證。無論獨立核算分公司還是非獨立核算分公司都需辦理稅務登記,取得稅務登記證。
上述步驟辦理完畢后,分公司注冊基本完成。如果是獨立核算的分公司,還需辦理下列手續:
(1)開設分公司銀行帳戶。
(2)申請發票。
設立分公司的一些注意事項
法律對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的規定可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內資企業設立分支,一種是外資企業設立分支。內資企業如需要在外地設立分支機構,只能設立分公司。該企業需要到當地工商部門登記注冊,設立分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分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準予設立登記后,公司應當在30日內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該分公司的備案手續。
而外資企業可以選擇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兩種形式。在申請設立機構之過程中,中國政府審批機關對外國企業辦事處設立之審核是比較嚴格的。主要從設立主體資格、設立地點、首席代表或代表之任職資格及資信狀況等幾個方面上加以審查和限制。
從設立辦事處的主體資格而言,凡外國的貿易商、制造廠商、貨運代理商、承包商、咨詢公司、廣告公司、投資公司、租賃公司和其它經濟貿易組織,均可在中國大陸設立辦事處,但是外國政府機構和國際組織在華設立辦事機構則適用于政府間的相關協議,外籍人員也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華設立辦事機構。
并且該外資企業還需要具備以下條件:1、依法成立1-2年以上,臺灣企業在大陸設立辦事處依法應成立5年以上;2、除臺灣企業在華設立辦事處應由中央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審批,其余的,均由省級外經貿委負責審批。其次還要提供以下資料:
1、上級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發照機關備案章和發照機關出具的核準通知函
2、上級公司董事會關于在國內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的決議。
3、上級公司的合同、章程、驗資報告的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4、上級公司對分公司(辦事處)負責人的委派書
5、分公司(辦事處)負責人的身份證(護照)復印件、簡歷、照片
6、分公司(辦事處)住所(經營場所)房產產權證明
文章標簽: 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