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評論:應打掉惡意商標這一知識產權流氓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7-04-10 02:36:00 瀏覽:3008
(原標題:打掉惡意商標這一產權流氓)
據法制日報報道,據統計,截至2017年3月,某電商平臺上累計已有83個使用各行業通用、描述等屬性詞注冊的惡意商標,對超1.5萬商家的11萬件商品進行了惡意投訴,商家因此損失估算數百萬元。而這些惡意商標實際可投訴的商品總量近6000萬件,涉及900萬商家。
惡意商標的始作俑者,其本質就是披著知識產權的合法外衣,干著職業碰瓷的勾當的“知識產權流氓”。
關于惡意搶注商標,《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且還規定,可依據因侵權受到的損失、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益或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等三種方式,按數額的1~3倍范圍內確定賠償額。若無法確定,則可按高限300萬元進行賠償。
盡管法律規定相當完備,但這一“知識產權流氓”依舊有恃無恐。有必要對其進行有力回擊。一則,暢通宣告商標無效綠色通道,如有專家建言,平臺應加大與商標行政主管機關交流,建立惡意商標發現與宣告無效的快速反應機制,以確保及時阻止這些“流氓”帶來的一系列傷害。
二則,建立“黑名單”制度。將他人注冊商標、未注冊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使用,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并將這些“惡意商標”納入“黑名單”管理;還要加強商標信用監管,探索實行“互聯網+監管”模式,實現“黑名單”數據的共享。
只要監管給力,這些“知識產權流氓”并非是打不死的小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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