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如何認定?
來源:華律網 發布時間:2015-03-20 08:26:00 瀏覽:2019
尚標導讀: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確定侵權人的賠償責任時,可以根據權利人選擇的計算方法計算賠償數額。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可以根據權利人因侵權所造成的商品銷售減少量或者侵權商品銷售量與該注冊商標商品的單位利潤乘積計算。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者依職權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人民法院在確定賠償數額時,應當考慮侵權行為的性質、期間、后果,商標的聲譽,商標使用許可費的數額,商標使用許可的種類、時間、范圍及制止侵權行為的合理開支等因素綜合確定。被侵權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具體情況,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范圍內。
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文章標簽: 商標專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