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聲音被指商標侵權,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來源:尚標采編 發布時間:2016-03-21 05:20:00 瀏覽:1961
好聲音是許多草根音樂人夢想登上的舞臺,現在已經陪伴我們四個夏天了。而在即將迎來的第五個夏天,好聲音卻因價格問題未與荷蘭塔爾帕公司簽訂新一季的合約,而被指控商標侵權。具體是什么情況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好聲音”被指商標侵權 遭索賠300萬
第五季《好聲音》海選,被指未經授權、使用與“The Voice of...”注冊商標幾乎相同的商標圖形及文字。7日,“The Voice of...”模式方荷蘭塔爾帕公司將上海夢想強音公司、北京正議天下公司訴至法院,索賠300萬元。目前朝陽法院已受理此案。
昨日,新京報記者從好聲音制作方獲悉,雙方在新一季“好聲音”續約前,因為價格問題合作破裂。
塔爾帕公司訴稱:“The Voice of...”(譯為“……好聲音”)是該公司開發的一款歌唱比賽真人秀電視節目模式,2010年10月該公司在荷蘭注冊了商標,截至目前,該公司已在等70個國家、地區獲得注冊或提交商標申請。
塔爾帕公司表示,“好聲音”電視節目于2012年進入市場,公司注冊商標及其商標名稱“The Voice of...”為公眾所熟知。
2015年10月起,夢想強音公司和正議天下公司在未通知該公司的情況下,在“第五季《好聲音》全國城市海選”中大量使用了與該公司注冊商標幾乎相同的圖形及文字,并使用了與該公司注冊商標相同的標志(手拿話筒的圖),侵害了其享有的商標專用權。
塔爾帕公司認為,二被告的行為屬于在“相同類似商品服務類別上使用相同商標”的行為,已構成商標侵權。為此,該公司訴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為,包括停止使用和停止許可他人使用與該公司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商標的行為;在《電視報》顯著位置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連帶賠償律師費、公證費、翻譯費及各項損失300萬元。(新京報)
商標侵權行為應該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眾所周知,商標侵權行為應該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上述的荷蘭塔爾帕公司針對好聲音的侵權行為索賠300萬元。除了民事責任外,當商標侵權行為發生時,還需承擔什么責任呢?因此,就商標侵權行為,我們列舉了一下其所需承擔的法律責任。
一、商標侵權行為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商標專用權是一種民事權利,商標侵權行為也是一種民事侵權行為。因商標侵權行為的實施,影響了他人合法行使注冊商標專用權,并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因此,按照民法原則侵權行為人必須承擔賠償他人損失的責任,負有賠償義務。被侵權人享有要求侵權行為人進行賠償的權利。在商標法律中確立這種因商標侵權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其意義在于保護商標專用權。根據新修改《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三條、五十六條和《民法通則》有關規定,商標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承擔方式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這四種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人民法院審理商標侵權案件,除適用上述規定外還可以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收繳進行非法侵權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處以罰款、拘留等處罰。
二、商標侵權行為應承擔的行政責任
行政責任是指雄偉人實施了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違法行為,所必須承擔的法律后果,也就是應當受到行政執法機關的處罰。行政責任使用于未構成犯罪的行政違法行為。新修改的《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和《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商標侵權行為的行政責任承擔方式為:
1、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2、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3、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4、收繳并銷毀侵權商標標識;
5、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根據情節可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罰款;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
6、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權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如何計算,新修改《商標法》第五十六條作了明確規定:“侵犯商標權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前款所稱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以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三、構成犯罪的商標侵權行為應承擔的刑事責任
嚴重的商標侵權行為的社會構成嚴重危害,具有犯罪性質,因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假冒商標是商標侵權行為中情節比較嚴重的行為。假冒商標行為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假冒商標犯罪具備以下特征:
1、假冒商標犯罪的主體,是達到法定行事責任年齡,具有責任能力的自然外國人、個體工商戶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外國企業。
2、假冒商標犯罪侵害的客體是注冊商標所有人的商標專用權和國家正常的商標管理秩序。
3、假冒商標犯罪的主觀方面是行為人必須是故意的、不同的目的動機不影響犯罪的構成,但過失為不構成犯罪。
4、假冒商標犯罪的客觀方面是行為人實施了假冒商標的行為。
上述四個特征必須同時具備,具體行為達到司法機關假冒商標罪立案標準,才能構成假冒商標罪。根據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規定,對假冒商標犯罪的偵查由公安機關負責。
如何認定假冒商標罪并進行刑事制裁,我國的刑事法律曾先后三次作過規定,這些法律規定是《刑法》(1979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懲治假冒注冊商標犯罪的補充規定》(1993年)、新修訂《刑法》(1997年)。
四、假冒商標犯罪具體有以下五種:
1、假冒注冊商標罪;
2、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罪;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罪;
4、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
5、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包庇假冒注冊商標罪。
五、對假冒注冊商標罪的刑事制裁有以下三種:
1、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企業事業單位犯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罪的,除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可依照前述1、2制裁以外,對該企業或單位可判處罰金。
在現今這個越來越重視知識產權的時代,商標侵權是需要付出較大的代價,尤其是對在全國具有較大知名度的商標,其所承擔的法律責任也會變大。
好聲音是我國最受歡迎的綜藝節目之一,也希望其法律團隊能順利解決此件商標侵權事件,在今年夏天,能讓我們繼續收聽的好聲音。
文章標簽: 商標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