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洽洽完勝德國李鬼 商標戰役圓滿落幕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2-04-26 06:49:00 瀏覽:2398
前言:2011年對于洽洽食品而言是在發展歷程中最為關鍵的一年。2011年3月2日,洽洽食品在深圳交易所掛牌上市,與此同時洽洽食品與德國歐凱公司在德國慕尼黑法院進行的商標訴訟案件進入關鍵期。一年后當這場沒有硝煙的商標戰以洽洽的最終完勝而告一段落時,給我們留下的不僅是案件本身的訴訟成果,而是比訴訟案件本身更有價值的“知識產權”財富。
中新網4月25日電 2012年1月16日,洽洽食品收到德國巴伐利亞州高等法院作出的二審判決,判決支持了洽洽的上訴請求,判定德國OKAI公司敗訴,并要求其將涉案爭議商標無條件轉讓給洽洽公司,并且給予經濟賠償,同時判定立即執行。
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改革開放迎來了市場經濟的蓬勃發展,人們生活水平得到了顯著提高,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迎來了民營經濟發展的春天。1995年,洽洽食品的前身合肥華泰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在安徽合肥成立,1999年,“洽洽香瓜子”產品上市,推出新穎環保的紅色信封式紙袋包裝并通過工藝創新“變炒為煮”,迅速成為香瓜子品類第一品牌。
洽洽在國內市場暢銷的同時,也吸引了海外市場的青睞,洽洽開始思索品牌的國際化市場經營。2001年,“洽洽”商標在美國、新加坡、馬來西來、印尼、香港、臺灣等國家和地區申請注冊了29類商標,并通過馬德里在英國、法國、日本、俄羅斯等國注冊。2003年,洽洽在海外30個國家申請注冊“洽洽”中英文商標。
然而曾經是洽洽在德國的代理商OKAI公司搶先注冊了與洽洽相同近似的商標,并且在德國海關進行了知識產權保護備案,這就意味著,洽洽的產品只要出口到德國就有可能侵犯他們的商標權,出口的產品將會被德國海關扣留。
2010年1月,洽洽委托專業律師正式向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德國OKAI公司注銷惡意搶注的 “洽洽”商標,以維護中國馳名商標洽洽在德國的合法權益。
2010年10月12日,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作出調解建議,要求德國OKAI公司在11月30日之前將其所注冊的爭議商標轉讓給洽洽公司,洽洽公司支付給OKAI公司15000歐元。
這樣的調解建議在法律上并沒有體現巴黎公約成員國共同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洽洽認為德國OKAI公司在代理我司產品銷售期間未經授權擅自申請注冊“洽洽”英文商標及圖形商標,其惡意搶注的目的非常明顯。洽洽的委托律師依據德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認為,OKAI公司在德國惡意搶注的“洽洽”英文商標和圖形商標理應被依法撤銷。據此,慕尼黑地方法院決定于2011年3月15日第二次開庭審理本案。
2011年6月7日,慕尼黑地方法院作出判決駁回了洽洽食品的訴訟請求,并判定由洽洽食品承擔訴訟費用。在仔細分析案情后,洽洽認為一審案件的敗訴是因為訴訟切入點不夠準確,證明洽洽進入德國市場發展及其歐凱公司通過間接代理取得代理人地位獲利的證據不足,導致法院較難認定OKAI公司給我們在商標權利上帶來的侵權損害。洽洽委托律師向德國巴伐利亞州高等法院法院提出上訴,請求撤銷慕尼黑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并支持我方訴訟請求。
二審上訴中洽洽認為,慕尼黑地方法院認定“德國OKAI公司的爭議商標申請并未違反《德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3條和第4條第10項的規定”是完全錯誤的,不存在德國OKAI公司將商標申請和商標注冊用作競爭工具的“特殊情況”,恰恰相反,德國OKAI公司這樣的商標行為違反公平競爭原則,阻礙了洽洽通過合法手段進入德國及歐洲市場,這種手段是非法的,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
在訴訟中,訴訟請求的切入點不同,導致的結果可能也會大有不同,在二審階段洽洽向二審法院提供了公司將進軍德國市場推廣洽洽品牌的計劃,OKAI公司通過采取不正當手段注冊的涉案爭議商標屬于惡意注冊商標行為,如果不予以撤銷,將成為洽洽開發德國市場的巨大阻礙。
2012年1月16日,洽洽收到了德國巴伐利亞州高等法院作出的二審判決,判決支持了我們的上訴請求,判定德國OKAI公司敗訴,并要求其將涉案爭議商標無條件轉讓給洽洽公司,并且給予我們經濟賠償,同時判定立即執行。
洽洽德國商標案件對我們來說可能只是中國品牌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的必經歷程,企業要走出去,必須擁有自主的品牌和商標,實行注冊先行;其次,在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條款應是國際貿易合同必備條款且必須詳細約定相關責任;再次,企業在國際化過程中必須有專業的內外部知識產權團隊進行市場運作和管理,防范各類法律風險。商標注冊國際戰略布局是企業進入國際市場進行全球化經營的必經之路,是打造世界知名品牌的基礎。通過這一場跨國的商標訴訟,使我們更加堅定信心,并通過不斷的自我完善和自強發展,全力進軍國際市場,塑造中國民族品牌。(中新網生活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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