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方紅糖狀告小驢快跑等商標侵權 一審判賠15萬元
來源:天朝吐槽君 發布時間:2016-05-11 03:17:00 瀏覽:2341
近日,筆者從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法院對黔西南古方紅糖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古方紅糖)起訴濟南小驢快跑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小驢快跑)、濟南山佳糖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佳糖業)及濟南美羅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羅匯)三公司關于“古方”商標侵權糾紛一案做出一審判決,依法判處三公司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為,并判處山佳糖業、小驢快跑賠償古方紅糖合計15萬元。
據了解,古方紅糖于2009年注冊“古方”商標,并多年使用、宣傳,取得了一些相關行業協會及認證機構的獲獎證書,該品牌紅糖已為群眾所熟知和喜歡。
2015年11月,古方紅糖客服中心接到部分消費者反映對近期購買“古方紅糖”存在疑慮,經客服中心查驗,顧客購買古方紅糖非黔西南古方紅糖有限責任公司生產,是總經銷商為小驢快跑,由山佳糖業分裝,美羅匯生物銷售的一款名為“柘漿古方紅糖”的產品,因其包裝帶有古方紅糖合法注冊并專權使用的商標“古方”字樣,造成了消費者對品牌認知的混淆。2016年1月,古方紅糖依法向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濟南中院經審理認為,原告古方紅糖系“古方”注冊商標專用權人,具有一定的市場聲譽,且處于注冊有效期限內。被告產品包裝上的標識與“古方”注冊商標使用漢字相同,極易造成一般消費者混淆,構成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害。判決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古方”商標專用權,被告山佳糖業和小驢快跑賠償原告古方紅糖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共計15萬元。
古方紅糖法務中心負責人呂慶懸表示,近年來隨著古方紅糖知名度的不斷提高,市面上出現了大量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以及出現眾多不法廠家及銷售商違法冒用甚至惡意攀附其“古方”商標的行為,企圖混淆消費者品牌認知。這種惡意競爭行為已經造成市場混亂,同時也構成了對古方紅糖公司的合法商標專用權的嚴重侵犯。濟南中院所作出的一審判決,是尊重法律和事實的結果,同時也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法院宣判后,小驢快跑和山佳糖業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文章標簽: 商標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