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冷知識】不是只有購買商標才需要商標轉讓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6-07-27 03:35:00 瀏覽:1737
okok 在商標轉讓定義中會提及這么一段話:商標轉讓有以下幾個形式:合同轉讓、繼受轉讓、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而這幾種轉讓有什么不同,對想通過商標轉讓獲取商標專屬權有什么影響嗎?首先小編和大家理一理這些商標轉讓行為是怎么回事。商標轉讓基本發生在以下這些情況下:
1、商標交易中將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轉讓手續。
2、公司商標問題中,因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移轉手續。
3、當有商標糾紛時,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
4、商標交易還是涉及近似商標,轉讓商標時需一并轉讓手頭上的近似商標。
辦理這些商標轉讓或移轉都應當填寫《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值得注意的是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以申請轉讓或移轉。
我們可以看到,以上四個情況雖然所處環境不一樣,但都會造成商標轉讓,同時這些商標轉讓的舉動,都會影響商標最后專用權的歸屬問題。
購買商標時,買賣雙方都需要注意商標轉讓的完整性,而商標轉讓順利結束后,在后期使用中,現商標持有人也需要警惕他人侵權或公司內部的問題引發的商標問題!
知識產權保護是嚴肅的,商標是個“敏感”的孩子,企業成長有這個“敏感”的孩子,才能敏感感受到是否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