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冊商標“拿來主義”法庭調解達成協議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8-03-21 10:11:00 瀏覽:4243
商標轉讓網指出商標取名學問多,但山東某幕墻工程公司在成立時,直接使用“立邦”字樣進行登記注冊,被立邦涂料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濟南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經查,立邦涂料(中國)有限公司是世界著名涂料“立邦漆”集團的核心企業,專業生產“立邦”牌環保涂料、為客戶提供后續服務。1992年,“立邦漆”順利打開我國內地市場,逐漸贏得市場口碑。立邦涂料(中國)有限公司連同相關子公司圍繞“立邦”字樣在我國進行大量商標注冊,并作為企業名稱進行使用。經公司長期運營維護,“立邦”文字商標在市場占有率和公眾熟識度方面具有突出表現,該商標的主要識別部分“立邦”與原告的品牌產品及服務,成為區別原告與其他同行業市場主體和商品服務來源的主要標志,“立邦”商標亦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原告立邦投資有限公司發現被告企業名稱中含有“立邦”商標字樣,以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向濟南中院提起訴訟,訴請判令被告變更企業名稱,并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經法院主持調解,當事人簽訂調解書,自愿達成如下協議:被告山東某幕墻工程公司限期內變更企業名稱,且變更后名稱內不得含有“立邦”字樣;賠償原告立邦涂料(中國)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2萬元。被告逾期未完成變更企業名稱的,原告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并要求被告支付違約金。
文章標簽: 商標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