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交易要避開的誤區
來源:尚標 發布時間:2018-10-11 02:27:00 瀏覽:2851
商標作為一種無形的資產,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是可以通過自身的意志進行商標的轉讓。然而由于我國的商標交易市場管理系統并不完善,導致很多人在商標交易過程中會存在很多誤區。商標的轉讓可以分為兩種,其中一種是已經得到商標局核準的注冊商標,其二是商標注冊申請,即尚未核準注冊的商標。商標交易的過程中具有一定的風險與不確定性,還存在著許多隱患,那么商標交易要避開的誤區有哪些?下面由尚標小編為大家做一個介紹。
1、轉讓商標可能被撤銷
《商標法》規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之下,已經核準注冊的商標會被撤銷,如:
商標權人連續三年沒有正當理由不使用該商標;
商標權人隨意改變注冊商標信息而未及時備案更改;
商標權人使用注冊商標而其商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等。
2、轉讓商標可能無效
《商標法》明確規定一些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如帶有民族歧視性的標志;
一些標志不得核準為注冊商標,如缺乏顯著性的標志;
申請商標注冊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或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不予核準為注冊商標;
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商標將被宣告無效等。
3、商標權期限甚短
商標被商標局核準為注冊商標之后,自核準之日起計算,商標權人將擁有該商標十年專用權;在專用權期滿前一年或六個月,商標權人若沒有及時辦理商標續展工作,該商標將會被注銷。
4、商標已被質押或許可使用
商標質押雖不涉及商標權的變更,但是商標被質押之后,若商標權人沒有及時地償還債務,該商標將會被拍賣或出售,以抵償商標權人所欠債務;因此商標權人將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押后,原則上不能再將該商標轉讓給他人。
相信大家在看了上文后對商標交易有了一定的了解,商標交易的過程中需要謹慎細致,避免在交易的過程中出現紕漏從而造成巨大的損失,如果對商標交易沒有過多的了解,最好找專門的機構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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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簽: 商標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