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利申請費沒有繳納,會怎么樣呢?
來源:尚標商標轉讓平臺 發布時間:2020-12-11 13:50:05 瀏覽:8649
我國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相關規定:為維持專利權的有效性,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未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專利權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終止。
這個規定想必專利申請人都會知曉,然而這個看似簡單的規則,在結合其他專利程序一同進行時,稍微不注意可能就會產生多余的費用或者使專利權置于危險的境地。
一、專利申請費沒有繳納的后果
申請人從申請日起兩個月之內未繳納,或未繳足申請費(包括文件印刷費、說明書及權利要求附加費)的,其專利申請被視為撤回。
申請人雖然繳納了申請費,但手續不當,如:繳費單上所列項目不全或有差錯,或者沒有附繳費單而造成所繳款項掛賬或者退款的,均視為未繳費,專利局按未繳申請費處理。
二、專利申請費如何退款?
申請人多繳、錯繳或者重繳專利費用的,在繳費之日起一年內向專利局提出的,經專利局核實后應當退款。超過一年以后提出的,一般不再予以退款。
申請人繳納了某種程序的費用,但事實上該程序未啟動的,也可以請求退款。例如,申請人繳納實質審查請求費以后,在實質審查以前已經撤回申請或申請被視為撤回的,可以請求退回實質審查請求費以后,在實質審查以前已經撤回申請或申請被視為撤回的,可以請求退回實審費。
但是,因為繳納申請費不足,申請被視為撤回的,不得要求退還已經繳納的部分申請費。因為申請程序已經從受理開始,申請被受理后也獲得了作為外國優先權和本國優先權基礎的權利以及其它權利,而且申請程序也在申請被視為撤回時終結。
辦理各種沒有期限要求的手續,若手續被視為未提出的,除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以外,其它手續費可以要求退還。
但有時申請人也會有疑問,為什么有的案子有時會出現剛繳納完辦登記費用沒多久,同年就需要繳納下次年費的情況?還有專利申請費沒有繳的情況,其實,關于這個問題只要搞清楚辦登記繳納年費的年度跟申請日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的絕限是相關的,就很好解釋了。
我國專利年費繳納規則和費用雖然看似簡單明晰,還有更多關于專利申請費沒有繳,但是要想監控好,不出問題,并且盡可能的節省費用,也是需要一定的經驗和技術手段監控的。所以,找專業的專利代理機構。
專業的專利代理機構可以為專利權人提供切實有效的保護為基本原則,充分挖掘專利創新點。不僅能夠在申請專利時能夠規避以上要點,提高專利申請率,還能針對申請的相關專利充分發掘其創新點,為后期專利的使用和保護打下夯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