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轉讓辦理需要什么資料?
來源:尚標商標轉讓平臺 發布時間:2021-02-28 14:31:47 瀏覽:2416
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對商標的保護很重視,但商標是可以進行轉讓的,但是轉讓需要經過一些流程,以及在流程中涉及到的資料,才能真正的辦理轉讓手續,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關于商標轉讓辦理的流程及資料,接下來由尚標知識產權詳細為您介紹!
一、商標轉讓辦理的流程及資料
任何商標轉讓都得直接前往北京國家商標局辦理,商標轉讓一般有兩條途徑:申請轉讓注冊商標有兩條途徑:(一)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
商標轉讓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6、繳納商標轉讓費用500元,委托代理的,具體和代理機構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書。
(1)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后十五日內發《轉讓申請受理通知書》。
(2)自確立申請日起六到八個月可以收到轉讓《核準商標轉讓證明》。該證明需跟原《商標注冊證》一并使用。
(3)《核準商標轉讓證明》標注的日期為轉讓注冊的生效日期。
二、商標轉讓辦理需要注意的事項
1、轉讓注冊商標,需要依法履行一定的手續,經商標局核準后,轉讓注冊方能生效。轉讓注冊商標而不向商標局辦理有關手續的,屬于自行轉讓注冊商標的行為,這種私自轉讓的行為將受到行政處罰,嚴重時還可能導致注冊商標被撤銷。
2、商標權轉讓在合同生效后,轉讓人在商標的注冊有效地域內,不得再在與受讓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上或者類似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已轉讓的商標,否則就是侵犯了受讓人的商標權。轉讓人如果要繼續使用,必須與受讓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取得受讓人的授權。
所以,商標權人轉讓其注冊商標時,應當連同其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注冊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標起轉讓給同一受讓人。這是為了防止出現在同一類商品或服務上存在不同生產者或服務者使用相同商標的混亂現象和消費者的誤認。
3、注冊商標的轉讓登載在商標公告之日為受讓人享有商標專用權的起始日,受讓后的注冊商標有效期自該日起至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之日。
4、合同應當具備法定的必備條款。商標權轉讓合同一般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雙方當事人的名稱、地址、簽約日期和地點等;
(2)商標名稱、圖案,國別、注冊號,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和名稱;
(3)已有的注冊商標使用許可狀況;
(4)價格和支付辦法;
(5)受讓人保證商品質量的約定;
(6)合同中止和解除的條件及程序;
(7)違約責任;
(8)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辦法。
由于商標轉讓手續較為繁瑣,為讓商標轉讓順利進行,還是建議尋找靠譜的商標轉讓機構幫助操作,尚標商標轉讓平臺就是個不錯的選擇。專業的商標代理公司可以為轉讓人全盤考慮,在查詢、轉讓、公告等多個過程為轉讓人把好關,省去不少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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