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類教育培訓商標轉讓注意事項有哪些?
來源:尚標商標轉讓平臺 發布時間:2021-05-26 14:01:20 瀏覽:2601
隨著我國注冊商標數量的不斷增加,商標注冊的難度也越來越大,而商標轉讓具有難度低,成功率高,周期短的顯著優點,因此越來越多的人通過購買商標來獲得商標權。然而是不是只要雙方協商同意后,商標可以隨意的轉讓給他人呢?其實不然,商標轉讓過程中還涉及到許多細節問題,如果不加以注意,很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那么商標轉讓注意事項有哪些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1、轉讓14類教育培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應當一并轉讓。轉讓注冊商標申請不應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
2、轉讓人、受讓人為外國人或外國企業的,應當在申請書中指定國內接收人負責接收商標局的法律文件。
3、轉讓申請提交后,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轉讓申請,商標局給申請人發出《受理通知書》。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請人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以上所有文件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
4、如果轉讓商標申請需要補正的,商標局給申請人發出補正通知(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要求申請人限期補正。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商標局有權對轉讓申請視為放棄或不予核準。
5、轉讓申請核準后,直接辦理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轉讓證明,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
6、轉讓申請被視為放棄或不予核準的,商標局發出《視為放棄通知書》或《不予核準通知書》。
7、轉讓申請書中的受讓人為多個人共有的,商標局的有關通知或證明僅發給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證明的,應申請補發。
8、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轉讓申請的,商標局將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9、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以上就是41類教育培訓商標轉讓注意事項有哪些?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商標轉讓后,商標專用權即發生轉移,所以,轉讓商標一定要慎重。商標轉讓的流程也是比較復雜和麻煩的,畢竟要辦理很多相關手續,會受到很多法律法規的約束。如果你是一個經驗欠缺的小伙伴,而且又有商標轉讓的需求,可以找比較權威的機構幫忙辦理,尚標知識產權就是個不錯的選擇,有商標轉讓需求的朋友可以著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