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朋友圈假冒商標商品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6-12-16 07:40:00 瀏覽:4179
隨著科技的發展互聯網+時代最大的特征是隨時隨地、快速高效、簡捷方便的數據分享,這種虛擬屬性又無時無刻不指向實體經濟。
我們現在用的微信是騰訊公司推出的一個為智能手機提供即時通訊服務的免費應用程序,跨操作系統平臺通過網絡快速發送免費(需消耗少量網絡流量)語音短信、視頻、圖片和文字,支持多人群聊的手機聊天軟件。隨著電商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在微信朋友圈兜售“名牌”商品,
包括化妝品、手提包以及各種奢侈品等等,所賣價格和正品相差甚遠。也就是現代人稱之為微商,在我們的的朋友圈是不是時常出現那些所謂的微商,打雞血的言論,動不動曬自己的收入,曬曬自己的奢華生活……說的白點就那些所謂的微商本質上不過是變相的傳銷。
注冊商標的商品(手提包、皮帶等),并租用某大廈的房間來存放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待售。2014年8月1日公安機關將已某抓獲,甲某也主動投案。公安人員在甲某家中以及某大廈存放待售商品的房間內,查獲了一大批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經鑒定,甲某、已某銷售的商品均為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為人民幣77757元,待售商品價值人民幣9570元。
法院審理認為,戚某、錢某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七個月和六個月,緩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
厲害了我的哥,還敢作假知法犯法嘛!看來互聯網的發展給我們帶來了很大便利,但互聯網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健康、安全的互聯網空間需要每個人細心呵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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