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12月28日修改的專利法實施細則的適用辦法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6-12-21 09:17:00 瀏覽:3491
發文單位:國家知識產權局
文號:國家知識產權局令第26號
發布日期:2003-1-1
執行日期:2003-1-1
任何指定中國的國際申請,自優先權日起算20個月的期限在2003年2月1日當日或者之后屆滿,并且申請人屆時尚未完成進入中國國家階段手續的,均適用2002年12月28日修改的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一條和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文章標簽: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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