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生產冒牌商標假酒 女老板被判刑1年罰4千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1-07-02 06:34:00 瀏覽:3889
核心提示:一起非法制造假酒,假冒注冊商標的案件在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判決。被告人劉某某因假冒注冊商標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4000元。 |
一起非法制造假酒,假冒注冊商標的案件在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判決。被告人劉某某因假冒注冊商標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4000元。 被告人劉某某,女,1968年出生,常州人,小學文化,無業。2010年2月至2011年1月,被告人劉某某在本市鐘樓區五星街道新新村委顧家塘1號等地,雇傭王某某等一些人,把低檔次白酒灌裝入海之藍、天之藍等洋河系列名酒空瓶中,假冒名酒出售,涉案價值人民幣58870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某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遂于2011年6月29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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