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助力企業盤活閑置商標 喚醒“沉睡”資產【商標轉讓】
來源:m.6zhiboba.com 發布時間:2015-06-12 02:41:00 瀏覽:2592
21世紀的今天,人人標配電腦,業績靠數據說話,數字時代的空氣中流轉的都是數字縱橫交錯。信息爆炸的大背景下,品牌效應如市場經濟中的一股激流在信息汪洋中噴涌而來。
品牌的形象可轉化為企業的形象、文化、聲譽等;品牌具象,則非商標莫屬。
商標作為一個在全世界都通用的市場規則,已被“十分有生意頭腦”的國人接納并運用到公司的發展運作當中。當成千上萬的商標如雨后春筍般浮出市場的水面的時候,真正能派上用場的商標有多少呢?筆者不禁畫上問號。閑置商標的概念應運而生,它們在生產活動中未產生實際效用。
成為閑置商標的條件?
1、從未使用的商標;
2、連續三年或三年以上停止使用(這兒有一個概念“撤三”);
3、新注冊商標在被使用之前。
為什么會產生閑置商標?
1、商標注冊人死亡或終止;
2、商標注冊人經營范圍變更,致使商標專用權失去載體;
3、企業改制或破產,商標未進行續展及移轉;
4、商標注冊人未將商標用于經營活動,但未滿足‘撤三’條件;
5、商標制度的紕漏。
面對閑置商標,如何處理?
商標注冊人死亡,從死亡即日起一年內必須辦理轉讓手續,滿一年后,任何人都可以申請注銷該商標。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商標屬于無形資產,可由繼承人辦理商標轉讓手續,一方面使商標價值得到延續,另一方面避免商標處于“沉睡”狀態,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
當商標擁注冊人想變更經營范圍時,也會造成商標的閑置狀態。此時商標的原核準經營范圍仍然存在,因此商標注冊人在更換經營范圍的前期,應考慮清是否能將商標應用在原經營范圍,否則應將原商標轉讓、贈予或注銷。
市場上經常出現的一種情況——當企業破產或改制時,會對企業進行注銷,但部分企業會忽視商標的價值,一旦企業注銷成立,商標即與企業同步消亡。實際上商標是可在企業注銷前進行清算,發揮其最大價值。
注冊后的商標未投入的生產經營活動,實際上是對商標資源極大的浪費。根據《商標法》對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只要該注冊商標不使用的時間不超過三年,即不構成撤銷的理由。因此在這三年間,商標使用人可以采取商標轉讓、贈予、注銷等方式處理。
俗話說物盡其用,人盡其責。閑置商標也可以發揮其最大的價值。從上述的商標處理方式來看,商標轉讓無疑是發揮閑置商標價值最大化的方式。商標轉讓通過貨幣交易將商標專用權移轉給商標受讓人。通過找到專業的商標代理公司如具有12年豐富經驗的最大的商標交易平臺——尚標知識產權集團(m.6zhiboba.com),盤活“沉睡”的商標,讓商標在“下家”企業的手中“蘇醒”過來。
文章標簽: 商標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