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國資力挺廣藥集團收回“王老吉”商標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2012-06-19 02:57:00 瀏覽:2715
昨日,廣州市國資委在王老吉商標新聞發布會上力挺廣藥集團,稱其依法擁有王老吉商標無形資產,廣州市國資委副主任陳雄橋表示“廣州市國資委支持廣藥集團依法收回王老吉商標的使用權,也支持廣藥集團依法維護王老吉商標的合法權益。”這是自5月9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做出裁決后,廣州市國資委首次表態支持廣藥集團,也是政府管理部門首次就“王老吉商標之爭”作出回應。市國資委:廣藥集團是“王老吉”國內唯一傳承實體
對于廣藥集團運作“王老吉”合法與否的問題,廣州市國資委強調,廣藥集團是184年歷史的王老吉品牌國內唯一傳承實體,依法擁有王老吉商標無形資產。
廣州市國資委副主任陳雄橋昨日表示,對廣藥集團運作“紅罐王老吉”充滿信心,“希望廣藥集團能夠將‘王老吉’從民族品牌打造成世界品牌,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廣藥集團:第一批“新紅罐”已開始鋪貨
廣藥于本月正式推出“紅罐王老吉”產品,加多寶隨即發表“嚴正聲明”稱,廣藥推出紅罐王老吉屬侵權“公然違法”。
廣藥集團營銷中心副總經理倪依東在發布會上介紹說,早在1956年公私合營時,廣藥集團就全面承接了王老吉涼茶祖業,一直傳承運作至今。1992年,廣藥集團開創性地生產出盒裝王老吉和罐裝王老吉涼茶,可謂國內最早的涼茶植物飲料,在華南市場上廣受追捧。1995年之后,廣藥集團授權鴻道集團在一定期限內生產經營紅色罐裝和紅色瓶裝王老吉,而廣藥集團則經營盒裝王老吉。
倪依東還強調,2012年5月9日,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裁定:《“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于“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兩份合同均無效,意味著從2010年5月2日起,鴻道集團無權使用王老吉商標。“雖然目前鴻道集團已經上訴到北京市第一中院,但在法院未作出判決之前,仲裁結果具有法律效力,廣藥集團推出‘紅罐王老吉’合法合理。”
據透露,廣藥集團推出的第一批“紅罐王老吉”目前已開始鋪貨,廣州和北京的市民將最先品嘗到。為了滿足產能需求,廣藥集團已陸續與大型食品生產企業簽訂戰略合作協議。除在短期內選擇代工以滿足消費者對王老吉的需求之外,廣藥集團正籌備在全國建立自己的生產基地。
文章標簽: 王老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