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葫蘆畫瓢”制造注冊商標包裝盒慈溪一制筆商獲刑
來源:錢江晚報 發布時間:2016-10-24 02:56:00 瀏覽:2583
(原標題:“依葫蘆畫瓢”制造注冊商標包裝盒慈溪一制筆商獲刑)
明知使用他人注冊商標需要授權,慈溪一制筆商私自找人印制暢銷記號筆品牌的包裝盒,本來想通過制售假冒商品提升業績,不想卻因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獲刑。
昨天,慈溪法院通報了這一案件。
慈溪的制筆商小王,在觀海衛鎮有一家企業,還擁有自己的注冊商標。
因為自家品牌的產品銷量欠佳,王某打算假冒觀海衛當地某知名制筆廠商的品牌來制售一批記號筆,想借此提升銷量增加收益。
2015年11月,王某先印制一批該知名制筆廠的包裝盒,以備訂單時所用。為了以假亂真,他聯系了在觀海衛鎮桃園中路從事印刷業務的曾某,在商店買了一盒該知名制筆廠生產的記號筆,把包裝盒拿給曾某,讓他“依葫蘆畫瓢”印制。
曾某當然不是糊涂人,因為之前就接過制筆廠的包裝盒印制業務,所以知道王某是要造假。
但為了賺取加工費,他仍欣然承接了這筆印刷業務。于是,曾某在自己的加工印刷場內,偽造了包裝盒的紙片4260張,每張6件,共計25560件。可剛完成印刷工序,正要準備下一道壓痕加工,便被慈溪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查獲。
近日,王、曾兩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事情經過,并表現出了十足的悔意。最終,根據《刑法》、《兩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王某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犯了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并和受托代為印刷包裝盒的曾某,雙雙被判有期徒刑半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3千元。
文章標簽: 商標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