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撤三流程及時間2025年最新
來源:尚標 發布時間:2025-01-17 17:01:22 瀏覽:2972
商標撤三流程及時間如下:
一、商標撤三流程
提出申請
申請人:可以是任何單位或個人,針對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注冊商標,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提出撤銷申請。
申請書:填寫《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的申請書》,并書面說明商標“不使用的情況”。
提交證據: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如對被申請撤銷商標的使用情況的調查報告等。
形式審查
審查內容:商標局收到申請后,會對申請書和相關證據進行形式審查,確認申請手續是否齊備、填寫是否正確等。
結果通知:形式審查通過后,商標局會向商標注冊人發出《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通常為2個月)提交商標在指定三年期間內的實際使用證據。
提交使用證據
注冊人舉證:商標注冊人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商標局提交商標使用證據,這些證據應能證明商標在指定三年期間內有實際使用。
證據要求:證據材料上要有被申請商標的標識,能夠顯示出被申請商標的使用者,反映出的是將該商標使用于被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并且必須是在所要求的連續三年期間內產生的。
聽證與裁定
聽證:在注冊人提交使用證據后,商標局可能會組織聽證,給予注冊人解釋和舉證的機會。聽證的具體安排和流程會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裁定:商標局對注冊人提交的證據進行審查,核實商標是否確實存在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情況。如果審查認定證據可以證明注冊商標在指定三年期間內有實際使用,會下發“商標注繼續有效的決定書”;如果審查認定證據無法證明注冊商標在指定三年期間內有實際使用,會下發“撤銷商標注冊的決定書”,商標將被撤銷。
復審與訴訟
復審:當事人對商標局做出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決定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訴訟:若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仍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商標撤三時間
商標撤三流程的具體時間會因案件的復雜性、證據的充分性、聽證的情況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但一般來說,可以大致估算如下:
提出申請:隨時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提出撤銷申請。
形式審查:大約需要3-6個月的時間。
提交使用證據:商標注冊人收到通知后有2個月的時間提交證據。
聽證與裁定:商標局在收到注冊人提交的證據后,會進行審查并組織聽證(如有必要),然后做出裁決。聽證和裁定的具體時間因案件情況而異,但一般來說,聽證結束后1個月內,商標局會做出最終裁定。
復審與訴訟:如果對商標局或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當事人還可以申請復審或提起訴訟,這將進一步延長整個流程的時間。
概括來說,商標撤三流程是一個相對復雜且耗時的過程,涉及多個環節和多個部門的審查與裁定。因此,建議商標注冊人合理使用和宣傳商標,并保留相關使用證據,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在面臨商標撤三申請時,應積極應對并提供充分的證據材料來證明商標的實際使用情況。